鼎城区审计局

鼎城区审计局

机构简介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办;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会务、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宣传、信息、新闻发布和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管理工作;主持办公室工作,负责做好全局综合协调工作,管理机关内务和小车派遣及结算工作。协助管理机关“创文”、政工人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贸易与外资运用审计股

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组织完成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任务;组织对境外机构、企业和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以及审计监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和省属企业的财务收支;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三)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

负责审计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直党群、政法、计划、文教、卫生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区政府工作机构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房改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四)财政金融审计股

负责拟定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执行情况和区地方税务局系统税收征管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进行审计;负责审计区财政局、地税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组织完成对国有金融机构的审计任务;负责审计地方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组织实施行业专项审计调查。

(五)农业资源环保审计股

组织审计由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资源环保等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按照湖南省审计厅的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相关绩效情况;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六)财务股

负责现金出纳工作,妥善保管有关票证和有价证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制度限额,督促出差等预借公款等在其回归后3日内结算,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七)法制与内审指导股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算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加强审计业务内部监督;会同办理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审计质量责任追究意见;负责制定全区内部审计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检查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八)经济责任审计室

负责起草和制定本区域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性文件;负责审计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负责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调研,承办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及提供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探索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九)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处

负责审计区建设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对区属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执行、决算以及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区直各部门管理的基建投资项目;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有关规定,对中央、省属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各单位的基建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